方祖蔭
圖書文獻類 - 藝術圖像
碑碣拓本
1888~1888
寬:54 x 高:107 (cm)
原碑尺寸(寬):54.00 , 原碑尺寸(高):107.00 , 原碑尺寸(厚):0.00
採拓
登錄號:20030014989
本物件為西元1888年(光緒14年)嚴禁盜買盜賣慈善堂番田碑記,碑額題刻廟稱「慈善堂」;係署新竹縣知縣方祖蔭給立告示,嚴禁盜買盜賣張謝氏所捐予慈善堂的祀田;勒石存信,並以詛咒用詞「盜買盜賣者,絕子絕孫」以昭示維護廟產田業之用意。
寺廟為民眾的信仰中心,所以對寺廟的事務非常虔誠與重視;不論是人力的支援,亦或財物的捐助,皆是不遺餘力。故各地祠廟皆有信徒的捐獻,以為祭祀所需之資。部分「角頭大廟」由於信徒眾多,每有信徒捐獻墾地,以其租穀作為祠廟香燈之資,所以其祀業相當龐大。祠廟的田園、屋宇、財物皆為神祇祀業,係屬私人團體的產業,因此祠廟設有管理委員會以保管龐大祀業。然而此等祀業每為不肖者所覬覦;或總理、董事、首事等管理人濫用花銷;或寺中僧、尼私自變賣;或為棍徒所侵佔。為有效遏止不肖者奸謀圖利,信徒乃秉請官府給立告示、或自訂規約示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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